[阅读全文]没做流氓前,我是良民。
做一个“礼让谦和,遵纪守法”的良民,是父辈灌输给我的思想。说是做良民有许多好处,礼让谦和,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;遵纪守法,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……既然有好处,那就试试?
于是,我做了邓洲市陶营乡徐楼村的村民。我老老实实的耕耘我那一亩三分田。起早贪黑一年总算有个三百来块。可村主任收这样费那样税,一年就收走了一百多。我辛苦劳动住茅屋土舍,饮粗茶吃淡饭;村干部们每日悠闲住高楼大厦,花天酒地。当有人怀疑是不是多收了时,有人被打残,有人被打死。
我再做南京的彭宇。当我好心地扶起跌倒在地的老太时,我没有得到感谢和尊重,得到的是:败了官司和赔钱。
我再做王超,李才富这样的工人。当我讨要我应得的工资时,不是被砍短了手臂,就是被被追打致死。
当我的老房子被圈进了开发商的图纸,就被许多的,代表法律的大盖帽们,像日本鬼子一样的给“三光”了。当我就剩下一块土地时,还是被我的“父母们”强制征用了。
我寄希望于保护良民的“公检法”,我寄希望于我们的“父母官”,可我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,得到的是推委,讥讽,嘲弄和训斥。这时我才发觉:做良民得不到一点好处,做良民真憋屈。
